为保障农业春耕生产,维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耕整机、微型耕耘机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湖南、广西、四川、重庆等4个省、自治区37家企业生产的3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8.5%。其中,抽查了19种耕整机产品,18种微型耕耘机产品。 此次抽查依据GB10395.1-2001《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1部分:总则》、JB/T9803.1-1999《耕整机技术条件》、JB/T10266.1-2001《微型耕耘机 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耕整机、微型耕耘机产品的安全、性能、标志等3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防护装置结构、旋转工作部件防护、操纵装置、动态环境噪声、驾驶员操作位置处噪声等22个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外露运动件无安全防护,动力源无停机装置;另外,有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安全内容不完整,危险部位的安全标志不规范,信息不全等,不方便用户安全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