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532号热喷涂厂房屋面天窗工程项目(招标编号:GKJY-217127ZG-0304-01)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532号热喷涂厂房的EPC总承包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自筹 ,出资比例为50%+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黎明公司院内。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995m2。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11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7年10月10日。
2.4 招标范围:新建532号热喷涂厂房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屋面天窗系统。电动采光排烟天窗制作安装及配套设备,以上施工内容均含主材及相关预埋安装。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营业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为建筑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投标人近三年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近三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至 2017 年 8月 18 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02时至04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以及资格要求相应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4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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