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提高创新能力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通过科学技术或者科学发明在新领域中的发展,或者在原有领域中革新似的运作。在界定高新技术产业范围的基础上,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概念问题可以从2008 年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来加以界定。因此,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指在国家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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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企划机构(简称“泓域企划”)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专注于产业规划咨询、项目管理咨询、企业战略发展,并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的中小企业2.0发展孵化服务机构,在全行业中首创了“互联网+咨询”的服务模式,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可为客户定制提供“行业+项目+产品+品牌”的系统解决方案。泓域企划服务生态圈包括企业发展认证、精益生产管理、项目申报咨询,可根据中小企业需求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及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精益生产培训、专项资金申报、特色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市场营销策划等服务。目前,泓域企划与多家工业园区、集团公司、研究机构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为中小企业提供完善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和政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国家高新区始终站在国家和社会的改革潮头,在科技和经济结合、科技和金融融合、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人才吸引和培育,以及产城融合、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改革探索。大力培育各类创新创业促进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了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科技服务体系,促进了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进一步深化“小政府,大服务”的理念,部分国家高新区探索实施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简化创业企业注册手续,持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持续创新管理体制和社会治理模式,广泛汇聚利用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向产业组织者转变。国家自创区作为我国改革创新的先锋引领,开展了一系列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成效显著。先后研究出台“6+4”、“新四条”、“黄金十条”、“科技新九条”等政策措施,极大程度解放和发展了科技生产力。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十三五期间,将大力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吸引和布局一批高水平创新资源和平台。《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指出:到2020年,力争科技型企业总量达到2000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0家,高成长性科技企业达到3000家,挂牌上市科技企业达到800家。为此,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必须坚持以下原则:目标导向。紧盯科技型企业培育目标和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求,聚集创新资源,实行目标分解,强化责任,引导区县及各类科技园区成为科技型企业培育的主阵地。政策激励。创新健全激励政策措施,引导市内外优质创新资源向我市聚集,通过创办、并购、引进、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加快双高企业成长壮大。服务支撑。围绕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的需求,提升公共的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知识产权和科技金融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创造有利于科技型企业成长的创新服务环境。统计监督。建立对科技型企业培育统计监测机制,完善针对区县以科技型企业培育为重点的信息通报制度和创新驱动综合考评制度。